全国自学考试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自学考试大纲

一、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

(一)课程性质、地位与目的  

本课程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(基础科段)的公共基础课程。基本内容包含“法律基础”与“思想道德修养”两大部分。

“法律基础”部分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“依法治国”原则为指导,力求正确地阐述和介绍法律的基本原理、基础知识并注意到内容的科学性、系统性和相对完整性。目的是为了普及与公民日常工作、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的基本知识,增强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念。

“思想道德修养”部分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、承担历史重任为指导,教育学生认真思考人生,增强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迫切性,为自学成才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
(二)课程总目标  

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;区分罪或非罪、合法或违法;能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。  
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,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。  
 

二、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

 

I  法律基础部分

[说明:限于学分要求,推荐教材中第三、六、七、九章的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。]

第一章  社会主义法治

考核知识点

社会主义法治概述  
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 
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制度  
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 
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 
考核要求

法治概述  
识记:(1)依法治国的含义(2)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

领会: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  

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 
识记:(1)社会主义法律本质的含义(2)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

领会:(1)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(2)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 

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制度  
识记:(1)立法的概念和阶段(2)立法权的行使(3)法律监督的含义和分类  

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 
识记:(1)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(2)合法行为的概念(3)违法的概念和要件(4)法律制裁的概念和种类

领会:(1)依法行政(2)依法司法  

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 
识记:(1)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

领会: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的关系

第二章  宪法

考核知识点

宪法基本原理  
我国的基本制度  
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 
我国的国家机构  
考核要求

宪法基本原理  
识记:(1)宪法的特征(2)宪法的分类  

我国的基本制度  
识记:(1)国家性质的概念(2)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(3)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(4)选举制度的概念(5)选举制度的原则(6)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种类(7)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(8)特别行政区的概念

领会:(1)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及其优越性(2)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 

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 
识记:(1)公民的概念(2)基本权利的概念(3)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种类

领会:(1)基本权利的内容(2)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  

我国的国家机构  
识记:(1)国家机构的概念(2)我国国家机构体系(3)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、任期、地位(4)国家主席的职权、任期、地位(5)国务院的地位,总理,国务院常委会议(5)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

第四章  刑法

考核知识点

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 
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 
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 
犯罪的预备、未遂和中止  
共同犯罪  
犯罪种类  
刑罚的概念、目的及种类  
考核要求

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 
识记: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

应用:刑法规定的三个基本规定  

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 
识记:(1)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。(2)犯罪构成的概念、犯罪构成的要件。

领会:(1)犯罪客体的根本特征。(2)犯罪主观方面。

应用:运用犯罪构成原理分析案例  

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 
识记:(1)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(2)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

领会: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

应用:运用相关原理分析案例  

犯罪的预备、未遂和中止  
识记:(1)犯罪预备的概念(2)犯罪未遂的概念(3)犯罪中止的概念

领会: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  

共同犯罪  
识记:(1)共同犯罪人的概念(2)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 

犯罪种类  
识记:十类犯罪的名称  

刑罚的概念、目的及种类  
识记:(1)刑罚的概念(2)刑罚的种类(3)量刑的概念和原则(4)自首、累犯、立功(5)缓刑、减刑、假释

领会:数罪并罚

应用: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案例

第五章  民法

考核知识点

我国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 
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 
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 
基本民事权利  
民事责任  
诉讼时效  
考核要求

我国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 
识记:(1)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特征(2)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(3)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(4)民事法律事实及其分类

领会:民法基本原则

应用:行为和事件的区别  

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 
识记:(1)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、产生、终止(2)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(3)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分类(4)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(5)法人的概念和条件(6)法人与公民的区别(7)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点

领会: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

应用:运用相关原理分析案例  

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 
识记:(1)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(2)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(3)默示形式(4)无效民事行为发生的情况及效力,可撤销民事行为发生的情况和效力(5)代理的概念、特征、种类(6)代理权的行使、终止(7)无效代理

领会:(1)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概念、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的概念(2)委托代理中的连带责任

应用:运用代理原则分析案例  

基本民事权利  
识记:(1)民事权利的含义(2)财产所有权的概念、特征、内容(3)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概念(4)相邻关系(5)债的概念、特征、种类(6)债的发生根据(7)债的担保方法(8)人身权的概念和种类、人格权的概念和种类

领会:(1)按份共有、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(2)侵权的含义(3)公民和法人在人格上的区别

应用:运用共有原理、相邻关系原理分析案例  

民事责任  
识记:(1)民事责任的概念、特征(2)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(3)侵权行为的概念(4)特殊侵权行为

领会: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

应用:(1)运用合同方面的知识分析案例(2)运用过错或无过错原则分析案例  

诉讼时效  
识记:(1)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(2)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(3)诉讼时效的中止、中断、延长

第八章  劳动法

考核知识点

劳动法概述  
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  
主要劳动制度  
劳动争议的解决  
考核要求

劳动法概述  
识记:(1)劳动法适用的对象(2)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 

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  
识记:(1)劳动者的权利(2)用人单位的权利  

主要劳动制度  
识记:(1)劳动合同制度的概念(2)劳动合同的订立、变更、解除(3)工作时间的延长(4)劳动保护制度的概念(5)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(6)社会保险制度  

劳动争议的解决  
识记:(1)劳动争议的概念(2)处理原则(3)解决广式

第十章  诉讼法

考核知识点

诉讼法概述  
诉讼主体  
管辖  
诉讼程序  
考核要求

诉讼法概述  
识记:(1)三种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和各诉讼法的特有原则(2)证据(3)强制措施的种类  

诉讼主体  
识记:(1)诉讼参加人(2)诉讼参与人

领会:当事人  

管辖  
识记:(1)管辖的概念(2)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(3)行政诉讼法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(4)刑事诉讼法的职能管辖、审判管辖  

诉讼程序  
识记:(1)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和特别程序、简易程序(2)刑事诉讼的立案、侦查、提起公诉程序,一审,二审,死刑复核程序(3)行政诉讼的起、受理程序

 

II  思想道德修养部分

[说明:因限于学分要求,推荐教材中的绪论、第5、10、11章的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。]

第一章  确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学习观

考核知识点

新型的学习观念  
深刻理解学习修养历来是思想道德修养的基础;了解大学学习的本质,人的学习过程的实质;理解“终身学习”的含义。  

大学的学习特点和规律  
了解大学学习的特点;理解大学学习的规律;深刻理解优良学风是成才的重要保证及其基本内容和要求。  

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学会学习  
理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学习是大学生的天职社会责任;理解“学会学习”的含义。

考核要求

领会:学习修养是道德修养的基础。  
领会:新型的学习观念,尤其是“终身学习”和“学会学习”。  
识记:大学学习的本质、特点和规律。  
应用:培养优良学风的意义、内容及要求。  
第二章  树立当代大学生的理想目标

考核知识点

理想概述  
理解理想的含义;信念的含义;了解理想的特点,理想与信念的关系;深刻理解理想是人生的精神支柱,是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。  

理想的结构层次  
理解社会理想、道德理想、职业理想、生活理想的含义;深刻理解当代大学生人生理想追求的主要内容。  

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 
深刻理解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的关系;理解要处理好人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,在实践中努力把理想转化现实。

考核要求

识记:理想、信念的含义及其对人生的作用。  
领会:当代大学生的人生理想目标。  
应用: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以及理想与现实的关系。  
第三章  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

考核知识点

道德品质概述  
理解道德认识、道德情感、道德意志、道德信念、道德行为的含义,道德品质的构成;了解道德品质的特点,道德品质的形成发展。  

大学生应具备的道德品质  
深刻理解大学生必须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意义;理解爱国奉献、诚实守信、勤劳敬业、礼貌待人、乐于助人、律已宽人的含义。  

做讲文明、有道德的新一代大学生  
理解基础文明的含义;理解正确进行道德行为选择,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。

考核要求

领会:道德品质的构成,特点及对人生的意义。  
领会:大学生应具备的良好道德品质。  
应用: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必须从基础文明做起。  
第四章  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发展

考核知识点

心理健康概述  
了解健康观念的更新;理解心理健康的含义和基本评价标准;深刻理解心理健康发展对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意义。  

大学生常见的心理异常及调适  
了解心理异常的含义,心理问题的分类;理解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,心理异常进行自我调适的四个方面。  

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  
了解心理卫生的含义和内容;理解要构建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及拓宽内心世界;深刻理解要以积极的姿态对待人生,在正确的人生观指导下追求高层次需要。

考核要求

识记:心理健康的含义及基本评价标准。  
应用:心理健康对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意义。  
领会:①心理异常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自我调适。②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的主要途径。  
第六章  服务人民,创造有价值的人生

考核知识点

人生观概念  
理解人生观、人生目的、人生态度、人生价值的含义;了解人生观、人生价值的特点。  

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科学人生观  
深刻理解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科学依据、基本内容及正确处理为人民服务中的几个关系。  

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 
理解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,地位、权力、金钱和知识不能作为人生价值的标准;理解实现人生价值的含义,价值目标的含义和内容。

考核要求

识记:人生观的含义、内容及对人生的意义。  
应用:为人民服务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。  
领会: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及人生价值实现的主体条件。  
第七章  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

考核知识点

道德原则概述  
理解道德、道德原则的含义;了解不同类型的社会道德及其不同的道德原则。  

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  
深刻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,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丰富内涵和不同层次的基本要求。  

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 
理解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根本对立的道德原则;了解个人主义的含义和内容;深刻理解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

考核要求

识记:道德、道德原则的含义,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对思想道德修养的意义。  
应用: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。  
领会:个人主义的危害;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弘扬集体主义精神。  
第八章  大学生应自觉成为坚定的爱国者

考核知识点

爱国主义概述  
理解爱国主义、爱国情感、爱国觉悟、爱国行为的含义;了解知我中华是爱国情感的基础,爱我中华是民族精神的体现。  

新时期爱国主义的时代特征  
理解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;深刻理解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内容、特征和根本任务。  

做坚定的爱国者是当代大学生的责任  
理解爱国是一种社会责任;深刻理解做坚定的爱国者的基本要求。

考核要求

识记:爱国主义的含义及对思想道德修养的意义。  
领会:在当代中国,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。  
应用:爱国情感、爱国觉悟和爱国行为的结合,坚定地履行自身的爱主义责任。  
第九章 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

考核知识点

传统道德概述  
理解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含义,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应有的态度。  

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主要内容  
深刻理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含义,以及包含的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。  

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批判吸收现代西方道德  
深刻理解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现实意义和基本要求;理解吸收并借鉴现代西方道德的优秀成果,以及抵制和克服现代西方道德中的不良倾向。

考核要求

领会:①对待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正确态度。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主要内容。  
应用: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。  
 

三、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 

本考试大纲及所推荐的教材,仅用于2000年上半年的考试,应考者也可根据本考试大纲中的考核要求自行选用其它同类教材。本课程自2000年下半年起将参加全国统考,并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考试大纲和教材。  
本考试大纲推荐使用“上海市高等学校思想品德课专科通用教材”:  
①《法律基础》,姜志明主编,上海教育出版社,1998年8月第1版。

②《思想道德修养》,陈杰主编,上海教育出版社,1998年8月第1版。  

本课程采用书面闭卷考试,考试时间为150分钟。本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,“法律基础部分”和“思想道德修养部分”各占50%分值,60分为及格。  
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:  
列入本考纲考核知识点的,也作为考核范围。  
关于考试大纲中能力层次的说明:  
识记:要求应考者能知道本课程中有关的名词、概念、原理的含义,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。

领会:要求在识记的基础上,能全面把握本课程中的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、基本方法,能掌握有关概念、原理、方法的区别与联系。

应用:包含“简单应用”和“综合应用”两种要求。

简单应用:要求在领会的基础上,能运用本课程基本概念、基本方法中的少量知识点,分析、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。  
综合应用:要求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,能运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,综合分析、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。  
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:  
本大纲所列的考试知识点均属于考核的内容。考试命题覆盖到章,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,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。  
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分值比例大致为:识记占20%,领会占30%,简单应用占30%,综合应用占20%。  
本课程试题的难易程度适中。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值比例大致为:易,占20%;较易,占30%;较难,占30%;难,占20%。应当注意: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不是同一概念,在各个能力层次的试题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,切勿将二者混淆。  
本课程考试题型举例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名词解释、简答题、论述(或案例)题等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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